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
(二)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可以扣除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3)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允许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超过部分,结转后纳税年度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