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晓国家赔偿法律条例 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国家赔偿是法律救济的一个重要内容,当事人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或者出现冤案错案等情形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那么国家赔偿包括哪些什么项目,是什么?网友咨询: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什么项目,是什么?

揭晓国家赔偿法律条例 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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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答:
【揭晓国家赔偿法律条例 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国家赔偿项目包括的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李加平律师解析:
按目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只赔偿可看得见的损失,当然这其中包括精神赔偿,但间接损失不在赔偿之列 。对间接损失的赔偿,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间接损失的确定,二是间接损失的计算 。弄清楚这两个问题后,才可按照赔偿原则予以赔偿 。但现实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两个方面均不易确定,这即是目前《国家赔偿法》规定只赔偿直接损失的原因之一 。
《国家赔偿法》规定只赔偿直接损失的重要原因,在于不同于民事足额赔偿的补偿原则 。从人权理论上看,财产权是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公民基本权利,它与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一样受法律保护 。对于财产权的侵犯,既有来自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也有来自非平等法律关系主体的 。关于前者,我国民法有具体规定 。关于后者,我国《国家赔偿法》亦作了相应规定,其内容与民法规定基本一致,但在赔偿原则上却存在重大区别:民事赔偿实行足额性赔偿原则,既赔偿实际利益损失,也赔偿必得利益损失;国家赔偿则实行补偿性赔偿原则,即赔偿实际利益损失,一般不赔偿必得利益损失 。此种规定的依据是侵权主体的特殊性和具体国情,从法理上判断则不尽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