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加工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水产加工厂相关手续

开水产冷冻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水产品初加工生产有什么要求?
(1)根据品种和规格合理加工 。在初加工过程中 , 要求根据水产品的不同特点 , 在保持其营养成分、美味和物理特性的前提下 , 对不同的水产品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步骤完成初加工 。(2)根据不同的切割和烹饪要求 , 进行初加工 。水产品的切割和烹饪方法多种多样 , 初级加工方法也很多 。要求紧密联系切割和烹饪方法的要求 , 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完成初加工 。(3)合理使用原材料 。在进行初步加工之前 , 我们应该对原材料有相当的了解 , 并根据它们的技能、才能和材料来使用它们 。(4)清除所有污物和杂质 , 确保清洁卫生 。水产品中的鱼、虾、蟹、贝类都有一定量的非食用组织 , 如鱼鳞、鳍、骨(硬骨鱼骨)、钙质硬壳、内脏、沙袋、肠线、粘液、血渍、沙粒、皮膜、角质壳等 , 也含有较重的腥味 。
开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石子加工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水产加工厂相关手续】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程序:1 。学《食品安全法》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 。确定要生产的产品类型;3.确定相应产品的执行标准;4.熟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 对应的产品审核规则;5.确定产品生产过程和操作程序的流程图;6.设计工厂平面图和设备布局;7.建筑、安装、调试设备和实验室设备的验证;8.产品的试制和检验;9.准备申请材料 , 各种制度 , 对应表格 。相关规定如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 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律主体资格 。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下列食品类别进行:加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蛋制品、可可和烘焙咖啡 。以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调整食品类别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 。与拟生产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 保持场所整洁 , 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有与所生产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 , 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有原料提取、纯化等预处理工艺的 , 需要有与生产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原料预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 , 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 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布局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的主要设备和设施清单;(5)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如进货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 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许可 , 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注册备案文件 。信息:食品生产加工厂监督检查项目: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项目包括食品生产者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检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和交付控制、不合格品和食品召回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除监督检查项目外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项目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情况、禁止性规定执行情况、业务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储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用农产品销售等 。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创始人、柜台租赁者、交易会的组织者、网上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和食品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管理和公示、设备设施维护、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从国外进口水产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备案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应当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 未经备案的收货人不得进口水产品 。进口食品收货人需要备案的 , 可以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中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检验检疫部门提出申请 , 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后 , 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放行 。已经备案了 。
的企业名单可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查询 。二、输出国家及国外工厂的准入资格 进口水产品须从允许向我国出口水产品的国家及国外注册生产加工企业进口 , 各进口企业在进口前应了解拟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及国外注册生产加工厂是否列入准入名单 。不能从未列入的国家及注册生产加工厂进口水产品 。进口水产品的输出国家名单 , 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已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地区)名单” , 该名单动态更新 。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 , 详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关于公布获得在华注册资格的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相关国际(地区)名单” , 该名单动态更新 。三、确认产品是否为首次进口进口水产品前需确认是否为首次进口产品 , 属首次进口的质量安全和检疫风险较高的水产品(不包括HS编码为16章、20章、21章的水产品品种) , 由总局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确定其风险控制措施 , 并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 。非首次进口的水产品 , 可正常进口 。遇不清楚拟进口水产品是否为首次进口产品时 , 可致电水产品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咨询 。四、需审批进境水产品的检疫审批办理 养殖水产品、日本输华水产品、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等水产品进口的 , 还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申请时随附相关资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出 , 经地方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 , 获得许可证后方可签署外贸合同并进口 。五、进口后检验检疫水产品进口后 , 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取得通关单 。水产加工类申请专利有什么条件?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水产养殖类建议你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申请成功率较大 。其程序为: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 , 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 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 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