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温州市、河北省邢台市等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

3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河北省邢台市新增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健康防护,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
一、有浙江省温州市(2月17日以来)、河北省邢台市(2月18日以来)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下同)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详见附表)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应在抵镇1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
二、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镇返镇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镇返镇人员、其他根据疫情风险研判需集中隔离人员,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
三、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区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
四、14日内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含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其他低风险地区,与确诊病例无轨迹交叉,健康码为绿码的来镇返镇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镇后按照要求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指定地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和7天健康监测,抵镇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等,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
【关于浙江省温州市、河北省邢台市等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五、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镇返镇人员,抵镇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
六、减少外出和聚集性活动 。近期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离镇、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程后及时主动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
七、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镇返镇人员,抵镇后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
八、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提高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 。
九、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方法,3岁及以上人群,无接种禁忌症人员,均可接种疫苗,18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
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

关于浙江省温州市、河北省邢台市等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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