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离岗创业新规定,离岗创业三年期满后怎么办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信息,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明确支持和鼓励研究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业;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职创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派遣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 。

黑龙江省离岗创业新规定,离岗创业三年期满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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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支持科研人员参与“双创” 《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科研人员,其他机构符合“双创新”活动条件的科研人员也可以申请 。
《意见》规定,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新”活动,应取得单位同意 。同时也明确了研究人员工作所在的机构要对研究人员参与“双创新”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鼓励,加强规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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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以“双创”名义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意见》规定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业 。在保证自身工作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不影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福利待遇,可享有与兼职员工或创办企业员工同等的获得报酬、奖金和股权激励的权利;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职创业 。科研人员必须经事业单位批准,任期不超过3年 。企业设立期满后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理顺选派人员的人事管理,充分调动选派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机构设立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改进创新岗位设立和选人用人方式,优化创新岗位科研人员管理,动态管理流动岗位 。《意见》特别强调,欺骗组织以“双创”名义从事非“双创”活动等各类违纪违纪违纪行为,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记录,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对拒不改正的,终止其“双创新”活动;情节严重的,由组织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
【黑龙江省离岗创业新规定,离岗创业三年期满后怎么办】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