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某等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

6月2日上午 , 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某等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 。 被告人于某某系某银行安陆支行个贷中心原副主任 , 被告人樊某某系湖北某地产公司原副总 , 两人合伙骗取某银行购房贷款12笔 , 金额达345万元 。 被告人于某某另外单独骗取某银行购房贷款4笔 , 金额达126万元 。 某银行对该起“内鬼”案件特别重视 , 庭审期间 , 派员15人旁听庭审 。
6月2日上午|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某等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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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查明
6月2日上午|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某等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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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17日期间 , 时任某银行安陆市支行个贷中心副主任的被告人于某某利用为湖北某地产公司某项目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务便利 , 要求时任该项目部副总的被告人樊某某提供了12人的虚假购房合同12份 , 被告人樊某某在明知上述12人不属于该项目购房客户的情况下 , 仍同意提供上述12份虚假购房合同 。
被告人于某某伪造上述12人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报资料、首付款发票、预抵押登记证明、客户签名 , 冒充某银行安陆市支行贷款审批负责人签字后 , 将问题贷款混入正常贷款中 , 向某银行孝感分行申报 , 待某银行孝感分行审核通过放款后 , 被告人于某某又要求被告人樊某某将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12笔345万元转账至其指定的账户内 。 后被告人于某某将上述骗取的贷款分别借给了5名案外人使用 。 截止2022年3月 , 被告人于某某伙同被告人樊某某骗取的12笔贷款仍有218.8625万元无法收回 。
法院认为
6月2日上午|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某等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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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上午|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某等涉嫌骗取贷款罪一案】被告人于某某、樊某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 , 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 其行为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 。 法院将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 , 并结合本案全部证据 , 对本案进行评议 。 评议后作定期宣判 , 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
法官提醒
金融放贷行业领域是国家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重点整治行业 , 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行业 。 任何人企图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 , 无论设计得多么巧妙 , 终将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
2022年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持续深化年 , 安陆法院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的工作部署 , 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 走访包保企业 , 了解企业需求 ,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 对于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 , 及时收集上报 。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 , 对于涉企刑事案件 , 注重经济影响评估 , 高效审判 , 以优质的审判质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 切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