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颜悦色案一审宣判

茶颜悦色起诉案判决 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一审判决 现代中国茶店状告茶严观色案一审宣判 。2021年4月22日 ldquo现代中国茶叶店 苏 ldquo严观se不正当竞争侵权,法院一审判决来了!下面就让我们跟随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
茶颜悦色起诉案判决2020年8月17日,湖南茶月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月公司)作为原告,以广州罗绮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绮公司)、广州凯君盛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君盛品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以下简称刘琼饮品店)为被告,起诉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的装潢标志进行不正当竞争 。
法院判决:
1.罗绮公司、凯骏盛品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与茶悦公司相同或类似装修的广告、招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罗绮公司、凯骏盛品公司共同赔偿茶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
3.罗绮公司、刘琼饮品店共同赔偿茶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万元;
4.罗绮公司、凯骏升级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消除影响声明;
动词 (verb的缩写)驳回茶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未表示是否上诉 。
【茶颜悦色案一审宣判】以上是现代中国茶店起诉案的判决内容 。希望对你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