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灵
过去,域内人将断气,子女齐集床前,使垂危者头西脚东,将寿衣搭其身上 。气绝时将铜钱一枚放其口中,谓“不走空” 。然后打破窗纸,床边焚烧纸钱,谓“倒头纸” 。随后一人持死者鞋一只于房顶烟囱处拍三下,喊三声“X X X (死者姓名)穿鞋来”,同时燃放二响炮竹,晓喻乡邻 。尔后,孝子为死者擦洗 。用棉球蘸清水擦眼称“开光明” 。同时,亲属协助为死者换寿衣 。装裹停当后,孝子一人由族人带领,大声嚎哭,到本姓家族或本村亲朋各家跪拜报丧,称“磕头” 。族人及乡邻闻讯后,即去相帮 。于堂屋放灵床,按头里脚外俗,移尸其上 。将死者枕头撕开一口,放灵床下,铺草荐,孝眷分男左女右守灵 。于堂屋门外侧设供桌,摆供品,点长明灯,竖铭旌 。院门外按死者男左女右挑“坐忏” 。然后,遣人通知亲友,俗称“道孝” 。出嫁女父母亡故须回婆家磕头(不得戴孝),一路嚎哭,跪见公婆,告以凶信 。否则婆家不备礼,不吊孝 。
破孝
丧主破孝,远近有别 。死者之子女、儿媳孝最重 。子头顶白布一方,白带束住,前额缀3朵棉花,腰系麻缕,白布幔全鞋,鞋须趿拉 。儿媳、女从头到脚,遍身衣白 。义子女与亲生子女同 。侄孙辈 只限于头孝脚孝,白布幔半鞋 。破孝一般延及两三代 。解放前,富户多破大孝,亲朋遍身衣白,执事人等各孝带一条 。解放后,国家工作人员办丧,有臂裹黑纱者 。今多丧间戴孝,丧事后臂戴黑纱月余 。
照庙
昔,人死当晚,孝子孝妇赴五道庙,孝子用白纸一张在庙内墙壁贴放,认为附着不下处即为灵魂所在处,烧纸上供毕,大哭而返 。庙虽无存,但伍仁村一带仍有在五道庙旧址处照庙者 。
开吊
20世纪50年代以前,富户遇丧多大办,停灵三七(21天)、五七(35天)或七七(49天) 。日日小吊,遇七大吊 。一般人家多停灵三 、五天,停灵即开吊 。男吊客至门,点纸后于灵前行四叩首礼,孝子匍匐回礼 。女吊客至门,须哭吊数声,由孝妇叩首回礼 。解放前,亲朋致吊多带冥宴,或半桌或整桌,整桌称全饭全席,于灵前排开,吊仪同上 。女婿致吊须大哭三声 。亲朋故旧多送挽幛,俗称“提旌”,近年有送花圈、花篮者 。停灵凭吊期间,摆帐桌,乡邻凑“说书份”“炮杖份”,多寡不等 。亦有亲朋送戏、电影、鼓吹者 。亲戚上“干礼”一般数十元上百元不等,今多100元、200元,亦有500元、1000元者 。
入殓
入殓在当日或隔日,棺底铺草木灰、棉和纸,撒入五色粮、五色线、石子、酵母等 。孝子孝妇向棺内撒硬币,谓“垫背钱” 。入棺后,将打狗棒(用面糊涂在高粱穗上烧成的棒状物)、面饼塞入死者手中 。如死者高寿,乡邻在死者身下抢硬币(给孩子带在身上,乞长寿) 。一切就绪,执事人拉开孝眷,盖棺封钉,孝眷喊“躲钉” 。
送盘缠
又称送“陶灰马” 。人死第三天(张家营、西伯章、西佛落等村于殡埋前一天)午夜后,孝子孝妇将纸扎车马放置灵旁,唤死者上车,然后抬至街心(亦有至村西大道俗),放入草料、岁数饼(大小如钮扣,数目与死者岁数同)焚烧 。有焚烧车马后抢岁数饼之俗,意小孩吃了胆子大 。
出殡
历代沿袭土葬,殡埋日破土筑坟 。早饭后族中长者领死者长子去祖茔行破土仪式,鼓乐相随 。划定坟穴位置,孝子亲手在墓穴三角各掘一锹土 。筑墓般为砖椁,墓穴方向多西北东南或东北西南 。20世纪60年代后渐不筑砖椁,直接下棺土丧 。70年代后推行火葬,今公职人员多火葬,也有村民火葬者 。出殡多在午后,解放前孝子拉灵车(有些村仍沿此俗),后改用牲畜车,今多用拖拉机或汽车 。棺罩有纸扎、布扎(俗称布车)之分,布车为孝女出资 。70年代前多用纸扎棺罩,近年搭布车之风又渐兴起 。张家营一带无扎棺罩、搭布车之俗 。解放前该地多用32人抬龙头凤尾大轿,解放后改公用灵车至今 。出殡时,长子扛“引魂幡”,其他孝男执哭丧棒,跪迎灵柩上车,亲朋依次路祭,孝子“摔献”(摔瓦一片)起柩 。炮手、吹鼓手于前开路,孝男后为灵车,孝女、儿媳扶棺哭行 。灵车上一人撒买路钱 。亲友送丧女眷于灵车后坐车相随,一路嚎哭,缓缓而行 。入坟前将布车或棺罩焚于路旁 。
下葬
解放前,富豪之家多于下葬前由有名望人主持“点主”仪式,解放后革除 。至墓,抬棺下葬,将堂旌盖于棺上,上放盛有果饼的小瓷罐(俗称“咸食罐”),然后封闭砖椁 。孝子及送葬人将哭葬棒丢进墓坑,亲朋依次排班行礼(俗称“拜圹”) 。孝眷绕墓坑3周,随走随向墓扔土,并以孝服兜士径直回家,不许回头,将士置于自家粮缸下边 。送葬人离后帮办人填土成丘,将引魂幡插于坟顶 。
圆坟
殡后三日,孝子凌晨上坟拔幡,扔于百步之外 。县南部有用锨打倒幡即回之俗 。早饭后,孝眷亲朋备供品上坟祭奠,为墓上土,俗称“圆坟”,亦称“填坟” 。是日或“一七”多送阴阳宅等纸扎 。解放后送阴阳宅俗渐废,今又复旧 。
解放前孝子守孝,三年不饮酒,不食荤,不剃头,三年后方脱去孝衣称“除服” 。解放后守孝之俗简,唯孝子、女穿白鞋一年,今此俗已废 。
附:其它葬俗
解放前,妇女产后亡故,将灵柩封存路边,百日后方可入祖坟 。未婚男女亡故,不得入祖坟,多草草葬于路侧地头 。未及满月幼婴夭折,用芦席裹尸弃之荒野或浅埋地头 。
【河北安国丧葬习俗】 1974年,县建殡葬管理所,始推行火化 。是年,在子娄村西南建火化场,占地20亩,设有殡仪室、尸体存放室、骨灰堂等,有接尸车1辆,工作人员14人,固定资产31万元 。建成后,各级政府广泛宣传,大力推行火葬,当年火化尸体688具,翌年火化尸体2020具,火化率84% 。1979—1983年,土葬又复,1983年仅火化13具 。翌年,县政府制定《关于继续推行火化,搞好殡葬改革的意见》,把推行火化作为移风易俗的大事来抓,全年火化尸体1300具 。1986年,火化率达100%,被省民政厅命名为“丧葬改革先进县” 。1988 年后,多复土葬,虽有火化者,亦多为棺材装骨灰盒土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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