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原配偶为什么可以分得前夫父亲的遗产 已经离了婚的女人要想分割公公的遗产


【离婚的原配偶为什么可以分得前夫父亲的遗产 已经离了婚的女人要想分割公公的遗产】「实例介绍」
王某余早年丧妻,将孩子王某用,王某猛辛苦苦拉大 。王某与陈某世结婚后生下女儿李某娟 。王某余本可以安度晚年,但他却不得不闲着,在小镇上开了一家小店修车,生意兴隆 。二○○○2005年5月,王某因病,留有修车积蓄的10万元 。王某用,王某猛没有分割 。王某与妻子陈某因感情不和二○○一年六月离婚 。二○○一年7月10日,王某在外出路上遭遇车祸,不幸去世 。李某娟规定,继承爷爷王某余的财产属于父亲王某应继承的份额陈某世规定,王某余财产的部分被王某猛拒绝 。李某娟、陈某世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财产分割 。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父亲王某死亡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应当依法依照转让继承法律事实的有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王某以女李某娟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王某余财产 。因为财产权在王与陈婚姻关系中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权,王死亡虽然与陈离婚,但不危害陈继承财产权,本案应属于独立请求第三人,在法定继承前应属于陈财产 。裁定王某余财产10万元,王某猛传承5万元,李某娟转继承2.5万元,陈某世分配到夫妻共有财产2.5万元
「经典案例」
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法律规定的继承制度是什么?二是为什么离婚的原配偶可以分配给前夫父亲的遗产?
一、什么是传承制度?
被继承人死亡时,必须要求生继承人有继承权利的能力,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然而,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对财产的权利表现在应继承的份额上,而不是对实际财产的所有权上 。此时,如果继承人死亡,他无权直接承担财产 。谁来承担财产的份额已经成为法律必须回答的问题,这就是继承法中的转继承问题 。许多国家都有转继承的法律要求 。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但实际上存在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也确定了转继承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建议第五十二条要求:继承人逐步放弃继承,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权转移给其合法继承人 。第五十三条要求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人 。这两条法律规定是中国认可和保护转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