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抢夺罪有啥区别,抢夺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有啥区别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 。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 。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 。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 。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 。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二、抢夺致人受伤怎么处理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适用该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适用该条的前提是就抢夺行为本身而言,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 。如果抢夺行为本身未达犯罪程度,但行为人因过失对被害人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可分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
第二,在行为同时触犯数种罪名,构成数罪时,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例如,如果抢夺了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财物,以抢夺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过失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罪显然比前罪重,那么,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抢夺行为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但最多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抢夺的财物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那么,由于抢夺罪的法定刑更重,对被告人就应当以抢夺罪定罪处罚 。此时,致人死亡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最多可以分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第三,如果行为人有数次抢夺行为,其中一次触犯了数个罪名,按上述原则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其余几次均是单纯抢夺,应定为抢夺罪 。那么,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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