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是基于家庭关系中的父母和子女关系 , 是权利和义务的集合 。这种亲子沟通的权利目标是未成年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在正常的夫妻关系中 , 监护权的所有权或责任的归还很少引起争议 。但离婚后 , 根据法律规定 , 在达到离婚满意度或判决离婚时 , 必须共同处理财产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 , 夫妻出于不同的考虑 , 现实更多的是出于家庭考虑 , 希望与孩子生活在一起 。但也有很多人为了赢得更多的资产 , 以监护权的让步为交换 。
(1)抚养权有哪些规范?
夫妻离婚时 ,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夫妻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无论父母是否立即抚养孩子 , 仍然是父母的孩子 , 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孩子 。父母离婚后 , 哺乳期的子女(指两岁以下的婴儿) , 以母乳喂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 , 双方因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
人民法院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孩子的责任感、家庭氛围、父母与孩子的爱情要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二婚的父母的合理要求;
3在各种标准基本相同的情况下 , 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养育;
410岁以上有鉴定水平的子女 , 无论由父母抚养 , 都应征求个人建议 。
(二)母亲争取抚养权从哪里开始
在监护权存在争议 , 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 , 参照最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诉讼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 , 判决妇女抚养子女的资源优势如下:
(1)两岁以下儿童 , 一般与母亲生活;
(二)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母亲争取抚养权从哪里着手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争取】(3)儿童生活时间长 , 改变生长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4)没有其他孩子 , 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5)儿童生活有利于儿童的发展 , 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 , 不应与儿童生活在一起;
(6)相互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 , 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 , 祖父母规定并有水平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7)十岁以上儿童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
根据上述标准 , 女性为争取子女抚养权 , 可在以下九个层面准备证据:
(一)儿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 儿童不满两岁;
(2)诊疗机构出具的女性已作出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孩子长期随其生活 , 证实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关怀;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实(如户口中的子女情况);
(5)诊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不良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不良习惯;
(7)子女与祖父母独立生活多年 , 祖父母规定并有水平协助照顾孙子女的证明;
(8)十岁以上儿童规定和母亲生活证明(一般法院会独立理解);
(9)女性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证明 。
-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几种情况 变更抚养权的几种情况
- 怎么收集证据来变更抚养权 怎么收集证据变更抚养权
- 争夺抚养权证据怎么收集
- 同居关系抚养权怎么确定
- 处理抚养权纠纷的原则有哪些
- 孩子归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及教育 抚养权纠纷代理词
- 子女抚养权变更手续有哪些
- 母亲争取抚养权从哪里着手 弱势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 夫妻离婚怎样争夺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