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予出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形式审结 。小编认为,这是审理实践中的一个误区,对拒不上庭的离婚案件被告应拘传出庭 。
最先,我国《》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理应开展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失效,应准许离异 。”可见,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调解失效是裁定准许离婚前提 。而调解是由原、被告彼此零距离进行的,假如被告不出庭,调解将不能进行 。因而,除被告下落不明外,审理离婚案件,被告务必出庭 。
次之,因为审理离婚案件要以夫妻关系是否彻底裂开做为裁定依据的,假如被告不出庭,审判人员只有听见原告的一面之词,没法全面客观地调查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进而极易造成错案 。
再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要求,“法院对必须出庭的被告,经2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庭的,能够拘传 。”这一法律要求为拒不上庭的离婚案件被告可用拘传带来了法律根据 。
因而,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假如被告不是下落不明,而是有意逃避庭审,则须依规采用拘传对策强制其出庭参与起诉 。便于依规、公平地审理好该类离婚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假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那样因为客观上没法机构原、被告调解,因而,可在审理中撤销调解程序,而直接进行裁判 。裁判依据是最高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妇感情确已破裂的多个具体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即“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诉讼离婚,经公告搜索确无降落的,可依法裁定准许离异 。”<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