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点餐必须扫码属违法!法院刚判了:过度收集个人隐私信息( 二 )


“你好|点餐必须扫码属违法!法院刚判了:过度收集个人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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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 , 对个人信息的界定有2条路径 。
首先 , 是识别路径 , 是指从信息到个人 , 即通过相关信息能够识别出特定的自然人 。
法院认为 , 这个案件中火锅店提取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 , 通常无法识别出特定自然人 。 此时 , 该信息并非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 。
但是第二条路径 , 关联路径 , 却不一样了 。
它是指从个人到信息 , 即已知既定个人 , 知晓“关于”该个人的进一步信息 。
法院认为 , 罗某在火锅店用餐 , 用微信扫码 , 那么罗某就是已知既定个人 。
而火锅店通过提取信息 , 知晓了原告的微信号、昵称、地区等信息 , 该信息为罗某个人信息 , 依法应予保护 。
最终 , 法院对这家火锅店的判决如下:
餐厅停止侵权 ,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获取罗某的个人信息 。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 隐患不止于此
虽然这是“扫码点餐”的事件引发了不少的热议 , 但其实 , 这并非是这一乱象第一次被“点名” 。
早在2021年的时候 , 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在其官网上发文说过这个问题 。
当时文章的题目对“扫码点餐”的态度和立场 , 可以说是非常之明确——
《“扫码点餐”不应成为“单选题” , 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
“你好|点餐必须扫码属违法!法院刚判了:过度收集个人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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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中 , 除了从法律角度对“扫码点餐”这一问题做阐述之外 , 还旗帜鲜明的指出“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
由于智能手机操作的复杂性 , 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 。 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协助 , 才能完成扫码点餐过程 ,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消费体验和消费实现 。
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工具 , 不应成为攫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借口 , 更不应成为阻碍大众消费的壁垒 。
这也正应了网友对这次事件的评价:
“你好|点餐必须扫码属违法!法院刚判了:过度收集个人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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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 , 除了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之外 , “扫码点餐”因信息安全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隐患 。
例如在2019年 , 江苏一位女士和朋友一起去吃火锅 , 然而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 , 这顿火锅她们竟然吃出了474万元!
“你好|点餐必须扫码属违法!法院刚判了:过度收集个人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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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当时这家火锅店在搞优惠活动 , 吃饭的时候若是把桌上的二维码发到食客福利群 , 就可以免费赠送一道菜 。
但也就是这个二维码 , 却成为了“天价火锅”的罪魁祸首 。
微信群里一些不怀好意的用户 , 扫描识别了这张二维码之后 , 就隔空疯狂下单:白酒数百瓶、火锅锅底几十份……
这才导致了一顿火锅能吃出400多万的乌龙 。
但其实 , “扫码点餐”只能说是一个表象 , 其背后的“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才是值得被重视 。
例如“大数据杀熟” , 便是一种直接导向 。
像天猫就曾曝出过“88VIP会员价格比普通用户更高”的新闻:
而除了电商平台之外 , 外卖平台、单车出行、视频网站也频频曝出与之相关的新闻 。
再如我们现在经常用到的人脸识别技术 , 也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重灾区之一 。
此前就有一位河南郑州一名男子 , 只因小区必须靠人脸识别进入 , 2年无法正常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