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广州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广州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文章插图
依据1990年(城镇国有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出让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大期限按以下主要用途明确:
1、定居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生产用地五十年;
3、文化教育、高新科技、文化艺术、环境卫生、体育文化用地五十年;
4、商业服务、度假旅游、游戏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结合或是别的用地五十年 。
商业服务用地在大家日常日常生活中普遍,做为许多商业服务的经营人,在租赁场地时考量的现象之一便是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期限 。商业服务土地资源的应用期限对大型活动的进行拥有主要的危害,在签订交易和出租商业服务用地时要给予确立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广州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