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 二次手术赔偿标准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 二次手术赔偿标准】
在我国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确定医疗费用截止日期是一审法院辩论结束的时间 。未来的医疗费用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用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一般要求后续治疗费用在实际发生后另行索赔,但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判过程中接受 。
一般来说,医院颁发的证书往往高于评估机构的数量,因此受害者最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的证书 。医院不出具证明的,可以进行第二次诉讼,以实际二次手术医疗费用为准 。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非常感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
自理障碍分为三个层次: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