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法律依据 施工合同里预付款条款有哪些规定

【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法律依据 施工合同里预付款条款有哪些规定】
1、工程预付款的信用额度工程建筑工程的订金一般不能超出当初工程建筑(包含水、电、暖、卫等)工程劳动量的50%但也不可少于30%,很多选用预制件构件及其施工期在6个月之内的工程,可以适度提升比例 。安裝工程一般不能超出当初安裝工程量的20%,安装原材料使用量比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度提升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時间和方法折返或折抵的方法与比例应在协议中确立约定 。工程预付款付款的时间段一般不晚于约定的动工日期前7天 。为了更好地能让工程预付款所有用以工程中而不被转借,避免承包单位接到工程预付款后无法准时入场工程施工,发包单位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由发包单位对工程预付款的运用状况开展监督管理的方法 。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长和比例,例如在工程进度款付款至25%到75%中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法律规定】依据《基本建设工程工程款结算方法》第13条要求:推行订金结算,每月终结,建设工程公司应依据当月具体实现的工程量及其施工预算所列工程价格和计取规范,测算已完工程使用价值;定编“工程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月表格”,送施工单位和建行申请办理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