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 短期诉讼时效为一年 , 最长诉讼时效不得超过二十年 。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 ,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诉讼时效为一年:(一)身体受伤要求赔偿的;(二)未声明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
(三)延期或者拒绝支付租金的;(四)存放财产丢失或者损坏的 。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权利之日起计算 。但是 , 自侵犯权利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 ,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 , 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
【一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