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偷走电动车 价值3200元 偷窃罪判刑标准


2017年12月5日,刘某在龙海市石码镇一家网吧门口偷走一辆电动车,在离开现场时被巡警抓获 。经鉴定,这辆电动车价值为3200元 。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若构成犯罪,该判多久?全国各地对于盗窃罪量刑标准不一,经济落后地区可能盗窃1000块钱就构成犯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盗窃价值3000元构成犯罪 。福建省的盗窃罪立案标准是3000元 。本案刘某在福建省龙海市盗窃价值3200元的电动车,已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量刑是3000元-10万元一个档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0万元——五十万元一个档次,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个档次是五十万元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门口偷走电动车 价值3200元 偷窃罪判刑标准】法律依据: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