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结案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


强制执行结案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
(1)申请终结本次执行
“结束此次执行程序”的形式审结,包含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法院终结此次执行程序的;
②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核实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③申请执行人已经确定给予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法院穷尽财产调研对策以后,对法院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明承认的;
④被执行人的财产没法竞拍卖掉,或是动产经2次竞拍、房产或其它财产权经三次竞拍依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不接受或是依规不能交付其抵账,经法院穷尽财产调研对策,被执行人确无别的财产可供执行的;
⑤经法院穷尽财产调研对策,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被告方达到分期执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人群,执行法院早已给予其适度援助的 。
(2)合议庭评议
法院应当依法构成合议庭,就案子是否结束此次执行程序开展合议 。
(3)裁定书送到
结束此次执行程序理应制做裁定书,送到申请执行人 。判决理应注明案件的实施情况、申请执行人债务已受偿和未受偿的现象、结束此次执行程序理由,及其发觉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能够申请恢复执行等内容 。
(4)申请者质疑
结束此次执行程序第(2)、(4)、(5)、(6)项规定的情况,判决前理应告之申请执行人能在指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申请执行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再行构成合议庭机构被告方就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开展听证 。
(5)财产线索核查
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其给予的线索再次核查,发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理应执行;经听证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能够判决结束此次执行程序 。
(6)穷尽财产调研对策
“穷尽财产调研对策”,是指最少进行以下调研事宜:①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看存款,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看房地产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看股份,向有关车管单位查询车辆等状况 。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向被执行人所属单位及居所周边群众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财产线索,包含被执行人的经济收入来源、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等 。假如依据财产线索分辨被执行人有较高收益,理应按照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调查方式展开调查 。③根据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执行法院隶属高级人民法院的“点到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够完成的调查事宜 。④法律、法律条文要求必须完成的调查事宜 。
(7)恢复执行方法
法院判决结束此次执行程序后,发觉被执行人有财产的,能够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定 。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强制执行的审结程序了,从上文中可以看到审结程序是比较复杂的,有关的审结步骤小编也早已在上文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你还要任何其他法律难题,可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强制执行结案程序是怎么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