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119条是怎么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对我国法律法规各方面的标准和管制具有重要的权威意义 。很多人不了解法律法规,但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 。本文详细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第119条是如何规定的,以及本条款的相关表述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查明案件,需要解决案件中的一些专业问题,应当分配和聘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评估 。”
二、谁是“有专业知识的人”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但根据《国家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高级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有关规定,具有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的人员只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检、法内部设立,已取得司法会计评定权的职业司法会计 。
2.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的注册会计师 。
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机关、公司、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不得具备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 。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会计专家学者,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授予具有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但熟练会计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应当具有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 。
【刑诉法119条是怎么样规定的?】三、依规审理司法会计检测的司法会计评定主体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检、法等司法部门配备专业司法会计人员的技术部门;
2.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
3.高校财会科研院所;
4.具有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的自然人 。
根据法律规定,应用司法会计的专业方法,识别和判断经济案件和其他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并发布书面鉴定结论活动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判断贿赂、吞咽等经济犯罪的主要证据之一,在破获经济犯罪案件和审判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本文详细讨论了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我们必须对这一条款有深刻的理解 。我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在处理一些专业问题时,将分配有相关知识的学术权威进行理解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专业知识的人并不容易找到,他们必须具备司法会计评估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