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 。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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