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时,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公司在碰到商标被别人抢注时,应立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下列几类状况,公司可以提出异议或失效:1、就一致或是相似产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拷贝、摹仿或是翻泽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知名商标,非常容易造成弄混的 。2、没经受权,委托代理人或是代表人以自身的理由将被代理人或是被代表人的商标开展注册账号的情况 。就同一种产品或是相似产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别人在先应用的没有注册商标同样或类似,申请者与该别人具备前述要求之外的合同书、业务流程来往关联或别的关联而明知道该别人商标存有的情况 。3、侵害别人在先支配权,当在先的商标权或版权 。从而可以看得出,抢注别人的商标,真真正正的权利人是可以提出异议,使该商标不被受权 。即使在被抢注的商标申请注册后,真真正正的权利人还可以将该商标失效 。法律规定:《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不可危害别人原有的在先支配权,也不能以不就在方式提前申请注册别人早已应用并有一定危害的商标 。
【企业在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时,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