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死刑事件的启示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今法治化水平在不断地提高,法纪教育都是从小抓起,在中小学教育中法纪教育是一门至关重要的课程,可是近些年发生的学生刑事犯罪给社会增添了极端的危害,并且也给予了许多家长一些启发与思考,那大学生死罪事件启示是什么?下面就详解 。
1缺乏对生命最基本敬畏 。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夺走别人的生命的举动 。法律授予我们的生命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非经法院判处死刑而夺走别人的生命就属于违法 。故意杀人的,最大是能够惩处死罪 。因此,纵览这两起事件,假若撇开当事人的身份标签,大家就能发现,在这两个做出罪行年轻人身上,存在一种共性的东西:那便是她们缺乏对生命最基本敬畏 。缺乏敬畏就不懂得感恩,不懂得珍惜 。在他们眼中,生命是能够轻视的,生命甚至可以任意夺走的 。缺乏最起码的“敬畏生命”意识,或许,这才是社会真正的可怕之处 。不幸不仅,源于“敬畏生命”缺少,大家全部社会应当来思考这类缺少 。理应看到的是,导致这类缺失的根源,不仅在于课本上读不上“敬畏生命”的文字,更在于现实中到处是“轻视生命”的事实 。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实际 。不可忽视对青少年的感恩与敬畏教育 。正因为缺乏了感恩与敬畏教育,今日的许多青少年对父母与对社会都不懂得珍惜,对生命更不懂得珍惜 。那也是青少年行凶、伤人事件经常产生的原因之一 。
接二连三的不幸告诫我们,是到了该对此完全思考的时候了 。乞求政府、受害者给自己一个再次改过的机会的悔过书、道歉信也罢,最后陈述也好,都显得是那样的不尽人意,于事无补 。要求的或许几乎不可能给予自己的宽容 。不得不用自己年轻生命来赔罪,人生就这样无价值的落幕了 。此外,一些孩子在作出极端挑选以后,很容易伤到父母乃至危害到社会 。父母、家人的损害永远也没法平复 。这种,都是由于打小就缺乏一种“敬畏”教育,不知道应当敬什么,应当畏哪些 。了解社会上很多事情是需要去惧怕的,不能接触,不然就会触碰到法律 。
2道德意识淡薄 。
西安音乐学院的高材生药家鑫因故意杀人被执行死刑后余波未平,随后复旦大学的两名高才生,一个因毒引起重症而一命呜呼,另一个因下毒沦落罪囚,等待着它的很可能是极刑 。药家鑫、林森浩他们全是在校学生,在校学生原是象牙塔里的一代天骄,内心应该是纯洁无暇的,可是药家鑫在面对一个被自己撞的奄奄一息的弱女子时却没有半点恻隐之心,反倒为了消除不便向她连捅八刀,其丧尽天良可见一斑;林森浩竟因与室友关系不和、生活琐事,不满分摊桶装水费与舍友起争执投毒,特别是当黄洋中毒后又故意隐瞒黄洋病因,进而导致黄洋因中毒而死亡 。二人都既缺乏“情商”又缺乏“法商”和“德商” 。
在追责药家鑫、林森浩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不仅要拷问,我们的教育怎么啦 。药家鑫、林森浩两人缺乏最基本处事能力,法律意识在哪儿?它的价值观念在哪儿?当药家鑫抬起手上刀杀人的那一刻,当林森浩向饮水机引入毒物的那一刻,她们两人已经泯灭了良知和人性,已经失去了对目前杀人偿命这一最基本常识判断,就其全部两起发生的几率,众多深层原因必须大至全部社会,次到每个学校,小到每个家庭成员,包含青少年们开展认真反思 。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少家长与学校刚好忽略了最主要的教育——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教育 。甚至有,有的家长专门给孩子从小传递自私、贪欲、睚眦必报、一掷千金的可能摧毁小孩一生的极端习性 。殊不知,如此的恶变教育,最后最先受伤害的便是孩子和家长 。同时,有些学校背驰了立德树人这一的基本教育理念,唯成绩论小孩的胜负,放松乃至忽视了对孩子们的品行和人格教育 。从林森浩下毒和黄洋中毒身亡事情现象背后,及其林森浩口供中,大约能够窥探到两个年轻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存有的隔阂 。两个年轻人所谓分歧,其实只是源于互相看不上对方的言语及其日常学习和生活习惯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祈祷全部社会、各所学校、每个家庭都能幡然醒悟,深刻认识到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教育实则教育之源头,从现在做起,人人有责,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了孩子们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踏踏实实地尽到自己的本份 。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教育已势在必行!
3只有法制才能结束,只有法制才能停止 。
两起案子给大家最大的启发是,药家鑫、林森浩该不该判死刑既不应该由内幕来定,也不应该由舆论来定,而应该由法律来定 。
药家鑫、林森浩的冷淡不是他与生俱来冷淡,并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冷淡 。这冷淡就来自自小所受的教育,来自于不懂底线价值只懂功利主义,来自于“只问自身,不谈素养,只问高分,不谈水平”的应考教育 。检测好学校的要求是不能只求塑造优秀生,需看对学生能产生多大更改 。好学校目标不是使学生考入大学,而是他们踏入社会后能够光明磊落地做人,亲人对他不会头痛 。教育的效果不是成大器,而是让孩子能够展现自己的长处,发掘出它的较大潜力 。成人比成功关键、成长比成绩关键 。保证“知情意行”的统一、和睦 。
大学生撞人补刀事情提到举刀动因,嫌疑人药家鑫竟称是“怕撞倒农村的人,尤其难缠 。”研究生下毒杀舍友事情提到下毒动因,林森浩竟称是因为他在宿舍里听闻黄洋等说要在“愚人节整人”,感觉黄洋“对自身和对别人的规范不一样”,确定也要“整整他” 。并且,还听闻在其他地方也有投毒事件,但最终也没有下文,查无结论 。因此他从试验室里窃取了N-二甲基亚硝胺 。“我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死他,仅仅想让他难受,想不到会这么严重 。我之所以不曾放弃,可能还是因为性格不够果断 。”假如林森浩讲的是真实的,那样下毒整人的代价,作为一个学医的研究生应当能想到吧 。
【大学生死刑事件的启示是什么?】道德、生命底线、法制教育不该缺少;道德是一切法律、心理的底线;善良、善心、怜悯是人生底线;道德教育应远远超过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应当深得人心 。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防止青少年违法违纪,也不只对于所说“双差生”进行的 。而是具备更深刻的意义,那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求 。读大学不应是成才的重要规范 。而这一误区却深深根植于部分家长的心里 。道德的欠缺是儿女成才的灾祸 。法治观念的淡薄是造成罪孽的元凶 。没有信仰支持、没有道德标准得人,没有法治观念得人就算钢琴弹的再多,考试成绩再高都是教育的失败 。教子第一定律不是上北大、清华,而是不犯罪,不被犯罪损害 。人不必太聪慧,但善恶是非,应当有个最低水平 。
药家鑫、林森浩两起大学生杀人案件,虽然都经历了一审、二审审结,结论大家都能意料 。故意杀人罪是极其恶劣的行为,是应遭受法律惩处的,古代社会倡导“以一命抵一命”,说明古代社会针对行凶行为的酷刑也是十分严格 。但如今法制社会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定罪量刑 。
4典型的青少年犯罪范围 。
药家鑫、林森浩案子所曝露的危险是每个青少年、父母及其全社会应当从中深刻反思的 。药家鑫自叙平常爸爸对他要求违法严苛,一个音乐学校的高材生,会做出杀人的重罪,在药家鑫案发生以后,他的父亲药庆卫在微博中说,我平时管教孩子过度严格,令儿童在犯错之后害怕面对,不懂解决,最后酿成大罪 。而林森浩因成绩优异输送复旦大学读研,其发展可谓一帆风顺,两起案子的当事人通常具备青少年叛逆期推迟或藏匿的特征,一般缺乏挫败感受,心理发育往往也不成熟 。时下许多青少年的青春期被延长了,提早来临、落后完毕 。从这个角度看,这两起案件属于典型的青少年犯罪范围 。
药家鑫、林森浩案早已落幕了,尽管这两起案件都会仅仅个案,但我们却不可忽视案子中常显现出来问题 。院校、家庭的关注与教育,不能仍停留在只注重青少年的学习,而理应走入他的内心,聆听他的需求,带来更多健康的心理动能 。青少年自身,所需获得的也绝不仅是书籍的内容和单一的技能,而理应学好冲盈内心世界,学好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以理智稳妥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要珍惜生命,要爱惜随意,要学法、懂法、知法 。更应始终牢记主动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而社会更应当做一个教育引导者的角色,让他们在更加和睦优质的社会秩序中生活 。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大学生死罪事件启示是什么,法治化社会中犯故意杀人的学生面对的是法律的严厉惩罚,一般都是判处死刑,给予大众的启发便是在教育环节中小孩的道德早已缺少,及其缺乏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警告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要注重这俩层面,防止悲剧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