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哪些情况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哪些情况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夺走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酷刑方式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质刑 , 它以夺走犯罪人的一定资质为内容 。我国刑法里的剥夺政治权利 , 要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类资质为视频的 , 具有一定的政治性 。从刑法规定看 , 剥夺政治权利既能附加可用 , 还可以单独可用 。
法律条文要求 , 前罪并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 重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终止测算 , 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 重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结束之日或是假释之日起再次测算 。
假如数罪中有一个被判处死刑或无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 , 以其剥夺政治权利已达到该刑种法定最大程度 , 要采取吸收标准 , 只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对此 ,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没有异议 。可是 , 对剥夺政治权利均是一定期限的 , 是采用限定加剧方式 , 或是采用求和方式 , 存有不同意见 。
二、哪些情况可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依据主刑明确判处死刑、无期的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严重威胁公共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够附加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打劫、强*、纵火等犯罪、严重的盗窃罪和伤害罪还可以附加可用 。严重的偷盗一般是重大偷盗 , 严重的损害一般指受伤以上伤害罪 。有期徒刑、拘留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刑期的起算 。起算点从酷刑执行结束之日起测算 , 假释的从假释之日起测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的适用主刑执行的期间 , 这意味着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宣布刑期和实际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 , 是不一致的 。如甲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3年附加刑从10年出狱或假释之日起测算 , 再执行3年 。具体剥夺政治权利时间等于宣布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 加上主刑具体执行的时间 , 也就成了13年 。
如果你有其他疑惑 , 可向的律师进行了解 , 我们会为您带来专业的法律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