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保释金是多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执行)的要求:
1、采用保释金方式取保侯审的,保释金的起始点数额为一千元;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保释金是多少】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社会发展危险因素,案子的剧情、特性,很有可能判处刑罚的轻和重,犯罪嫌疑人、被告经济发展情况,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状况,明确扣除保释金的数额 。
新的刑诉法和法律条文要求,决策机关单位在考虑到保释金数额的情况下,不会再必须考虑到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
依据国家公安部有关保释金的要求:
1、保释金的数额,理应依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案子的特性、剧情、社会发展风险性和很有可能判处刑罚的轻和重等状况,综合考虑明确;
2、对经济犯罪、侵害资产违法犯罪或是别的导致财产损失的违法犯罪,可以按涉案人员数额或是立即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明确扣除保释金的数额规范;
3、对别的违法犯罪,依据案情的差异状况,保释金的数额规范可以确认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