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能否放弃继承权律师解答 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继承权是继承人拥有的权利,一般而言,大家能选放弃某一项权利 。但是,假如继承权的放弃是为了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则放弃继承权的举动失效 。
侓师以前接到一个资询,某先生的妈妈去年已经去世,其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某先生还有一个妹妹 。如今父亲病危,需要花大量治疗费,妹妹表明其既没给父亲就医,都不继承父亲的房子 。某先生了解其妹妹能否放弃继承权?
侓师对此难题进行解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必须在财产解决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作接纳继承 。可是,继承权的放弃为形成权,不能附带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建议》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执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举动失效 。”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都是儿女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儿女对父母有抚养扶持的义务 。”在父亲病危的情形下,儿女于法于理都应该尽职尽责地为父亲看病,这既是在行孝,也是在守法 。因而,某先生的妹妹不能以没给父亲就医为条件放弃继承权,其仍应当承担对父亲的抚养扶持责任 。
法律要求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条件,也是为了避免一些继承人以放弃继承权为由,躲避执行法定义务,是对老弱病残者的维护,有益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备积极的法律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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