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是什么意思


暂列金额是什么意思

文章插图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
适用情况: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一般多用于政府出资或合资的工程 。
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
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剩余应归发包人所有 。
暂列金额:是包含在合同价里面的一笔费用,用来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也可能不会产生的项目,具有不可预见性(即可发生也可不发生) 。
暂列金额
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额”不属于工程项目费用,而是建设单位在做工程测算时,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费用增加而预先预留的费;此费用主要用于工程变更增加、人工费用的调增以及其他不可预测费用的增加 。
如果项目施工完成后,没有变更增加、人材机调增等费用的话,那么暂列金额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收回,如果有以上费用增加的话,则从暂列金额的费用中调拨 。
若变更费用超出暂列金额,则需由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下拨资金 。
若变更费用没有超出暂列金额,则按实际变更费用由暂列金额填补,剩余资金归于建设单位 。在施工单位做竣工结算报价时,不可将此项费用进入结算报价 。
工程的暂列金额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如工程设计有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通常为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
暂列金额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费、提供的材料或服务费、处理事故费 。
工程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的、且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暂列金额是包含在合同价里面的一笔费用,用来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也可能不会产生的项目,主要是用于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采购等各式各样的费用 。
工程暂列金额的特点
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剩余应归发包人所有 。
【暂列金额是什么意思】暂估价作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将暂估价分为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