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物权法中规定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物业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的规定,可以参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 。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 。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 。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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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内容,关于物业费的规定如下:


1、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3、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物权法中规定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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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物权法中规定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收取?】物权法中规定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
拓展资料: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物权法中规定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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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如果属于业主故意拖延或者其他问题,则物业费起缴时间以物业公司此前规定的收房日期算 。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最后收房时也必须一起补交 。如果属于物业方由于房屋质量等问题让业主无法收房,物业公司必须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