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楼顶属于顶层住户的吗

【楼顶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楼顶属于顶层住户的吗】
屋顶属于所有业主 。
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订的《城市异产相邻住房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大厅、阳台、屋顶、走廊、厨房、厕所、庭院道路、上下水设施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占用或独占 。
屋顶屋顶属于建筑区分所有权的共同部分 。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不享有屋顶屋顶的专有权,应由所有业主共同拥有 。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将屋顶屋顶出售给买方 。使用屋顶与相邻人发生纠纷的,在司法实践中按以下方式处理:商品房有通往屋顶的公共通道的,屋顶居民不得妨碍其他业主通过公共通道通往屋顶;无公共通道的,其他业主想从屋顶居民室内通往屋顶的,经屋顶居民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