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 是指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二、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武装部队的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 , 是武装部队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 。任何非法生产、买卖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的行为 , 都会损害武装部队的名誉 , 破坏政党的管理活动 。犯罪对象是军用标志 。军用标志 , 是指由武装部队订购、监制 , 专供武装部队使用的标志 , 包括武装部队人员统一穿着的服装 , 车辆统一悬挂的号牌 , 以及其他表明武装部队性质和人员身份的军旗、军徽、胸微、帽徽、肩章、袖标、领花、专业符号等 。它是武装部队同其他组织相区别的外部标志 。所谓武装部队的专用标志 , 是指武装部队依法授权、订购 , 专供武装部队使用的各种标志 。其为武装部队所持有 , 能体现佩带专用标志者的身份、属性 , 具体包括制式服装、车辆号牌以及其他专用标志 。所谓制式服装 , 在本罪是指由武装部队依法订购、监制 , 专供武装部队官兵使用的各式服装 。就主体而言 , 既包括解放军部队的军官服、士兵服、文职干部服 , 又包括武装警察部队的警察服、士兵服、文职干部服 , 还包括上述部队院校的学员服 。既包括陆海、空军队的各式服装 , 又包括其他军种如二炮等部队的各式服装 。就用途及季节而言 , 则包括夏常服、冬常服、礼服、迷彩服、作训服等 。制式服装 , 不仅指衣裤 , 而且还包括其他附件 , 如军帽、军用腰带等 。所谓车辆号牌 , 在这里是指由军队车辆最高主管部门依法订购、监制的专供武装部队使用的车辆号码、牌照 。所谓其他专用标志 , 则是指除制式服装、车辆号牌以外的由武装部队订购、监制生产 , 专供武装部队使用的其他标志 , 如军旗下军徽、帽徽、肩章、军衔、领花、领章等 。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 , 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 , 是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 未经主管部门准许 , 擅自制作、销售;购买 , 包括指定生产的工厂不按规定擅自超额生产、销售和其他单位、人员私自仿制、销售、购买 。按照法律规定 ,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买卖军用标志其中一种行为 , 就构成本罪;实施两种行为的 , 仍为一罪 , 不实行并罚 。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的行为 , 必须情节严重 , 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数量大的;战时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的;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屡教不改的;因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严重损害武装部队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 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
(四)主观要件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 即明知是军用标志而仍决意生产或买卖 。其动机多种多样 , 有的是为了自用 , 有的是为了炫耀 , 有的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等 , 但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
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
本罪以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的行为 , 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则不构成犯罪 。
(二)本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行为人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 非法生产、制作、购买军用标志 , 属于牵连犯 , 应选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这一重罪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非法生产、制作、购买军用标志除了供自己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外 , 还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应分别定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罪撞骗罪 , 实行数罪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