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
纳税人赡养一名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费按下列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应当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金额在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
被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和60岁以上的祖父母,他们的孩子已经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