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调整如何调整,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减有何规定?

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只要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都是合规的:
一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但不能超过所在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
二是可以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 。所以企业效益好的,缴存基数都比较高,以增加职工福利 。

公积金基数调整如何调整,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减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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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减有何规定?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个人月均匀工资总额(即上年个人工资总额的1/12) 。缴存上限不超越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工资的3倍(13500元/月),下限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规范的通知执行 。
二、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仍按原规则执行 。
三、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申报调整,并携带U盘到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复制职工公积金信息(已开通网上缴存申报的单位,可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录入职工工资信息) 。
四、单位申报基数调整时,同时办理公积金汇缴及人员增减业务 。
五、各单位核定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应予以公示,告知职工自己,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公积金基数调整如何调整,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减有何规定?】六、各缴存单位日常汇缴,应依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按月及时汇缴精确合成入户的通知》(宜公积金[2010]29号)请求,按月缴存,不得拖延挂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