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算法推荐技术合规要点梳理与备案指引

独角兽|算法推荐技术合规要点梳理与备案指引


2022年3月1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生效 。 同日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

下文将简述算法推荐技术合规要点以及备案指引 。
一、背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发布以前 , 国内算法规制初见端倪 , 例如 , 《电子商务法》第18条首次规定了禁止“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参照欧盟GDPR将反自动化决策权纳入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首次明确规制“算法共谋”导致的垄断行为 , 具体法条如下:

法律名称
法条
《电子商务法》
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 , 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 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 , 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 , 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 , 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 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 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 , 并有权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
【独角兽|算法推荐技术合规要点梳理与备案指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第五条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 协议、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 。 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 , 但通过数据、算法、平台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 , 有关经营者基于独立意思表示所作出的价格跟随等平行行为除外 。
……
此外 , 2021年下半年 , 《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发布 , 意见明确指出“网络餐饮平台要发挥数据技术优势 , 进一步完善订单分派机制 , 优化外卖送餐员往返路线 , 降低劳动强度” 。 随后 , 美团外卖平台公开骑手配送时间算法 , 并积极推进落实“算法取中” 。 在此背景下 , 《规定》应运而生 。
二、何为算法推荐技术
根据《规定》第二条 , 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
算法推荐技术指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 。
该《规定》未对算法推荐技术明确定义 , 仅以枚举法的方式列举了哪些算法技术可能构成算法推荐技术 。 参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条 , 生成合成类算法是利用以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 。 综合“深度合成”定义及《规定》全文 , 我们理解的《规定》规制的算法推荐技术所具备的共性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