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是一所单独全日制本科大学,院校为维护考生利益,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本规章,下面就由本站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规章”此文字仅作参考,欢迎阅读 。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规章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确保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 。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中文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字为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TPSUST” 。
学校代码:13985 (国标)
主管机构: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校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型:普通高考生(含艺术考生)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生修好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授予国家承认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毕业证书;合乎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第四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市辖区、自治州)有关文件精神,秉着公平、公平、公开的标准,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开设招生联合会,明确招生的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决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标准,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建议 。招生联合会内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委员会的受权承担制订招生规章、编写招生方案、确定选拨测试方法、明确录取规范、审批录取结论等招生具体事项 。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做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承担院校招生的日常管理方面 。
第七条院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管理机构,对招生工作执行全程监督,审理检举或举报 。
第三章 招生方案、报考条件及录取标准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中间有关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根据相关部门的需求并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必须、本身教学设施、各省生源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 。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向社会公布为准 。
第九条院校预埋计划数不超过该校年度招生方案总数的1% 。预埋方案主要用于调整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延期录取 。
第十条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测试主管机构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
2身体健康状况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规定实行教育部和国家相关单位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
3高考外语语种规定:外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生英文或日语语言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考语言,入校后以英语分配公共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报名 。
4报考我校英文、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规定考生英文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良;风景园林专业规定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
5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写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规定;别的各省(市辖区、自治州)考生须符合所填写专业志愿的科类规定 。
第十一条录取标准:
1院校坚持公平、公平、公开的标准,依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科归类分批次录取 。
2依据各省(市辖区、自治州)考生报名状况,与省级招生测试主管机构协商确定调取考生档案占比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号,调档比例原则上保持在105%之内 。
3我院本科招生(没有内蒙古自治区)根据统一高考分数依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录取 。若平行志愿批号投档后招生方案没完成,剩下方案公开征集,征选后仍未完成的方案调整至生源充裕的省份 。
4合乎照料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总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列 。我院在江苏招生,实行江苏高等院校招生联合会要求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别的省(市辖区、自治州)招生,认同各省级招生联合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数 。
5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分配依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中间不设分数级差 。
进档考生同分排序标准:
(1)上海、浙江、山东考生先后依照语文数学两科总和、语文或数学每科最大成绩、英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大成绩、选考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仍相同,较为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次序在前者优先,再同样将参照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最终解决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2)江苏、福建、湖北、广东、重庆考生先后依照语文数学两科总和、语文或数学每科最大成绩、英语单科成绩、优选学科单科成绩、再选学科每科最大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仍相同,较为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次序在前者优先,再同样将参照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最终解决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3)别的省区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分配实行“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若成绩同样,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最终解决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6艺术类专科录取方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类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号投档规定,以专业成绩排序,依据方案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如同样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同样者以语文和英语总分高者优先 。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算测算后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同样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同样者以语文和英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求和所得总分排列,依据方案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如同样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同样者以语文和英语总分高者优先 。
7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里的考生数开展录取,同一专业组内选用“成绩优先”的录取标准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听从专业志愿调剂问题进行调济录取,调济范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 。
8其他类型录取方法:
南疆单列方案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辖区、自治州)和学校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录取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院校将于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质进行基本审查,核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给予注册学籍;核查发觉新生的录取通告、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具体情况不符,或是有别的违背我国招生测试要求情形的,撤销入学资格 。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要求进行复查 。复诊中发现学生存在徇私舞弊、营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第十三条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资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医学、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院校社会性学生宿舍依照具有的标准扣除相应规范 。
我院实际标准为:
学费:人文社科类(含管理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含风景园林)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6500元/生.学年 。
住宿费:800-1500元/生.学年 。
第十四条院校认真落实国家和江苏有关学生资助要求,被该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校,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生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独特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
院校承诺:保证被该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 。
第十五条院校招生网给予我院招生方案、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标准等招生记录查询 。各省(市辖区、自治州)录取工作结束后,院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发布录取结论 。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苏州市吴中区长江路55号
邮编:215009
联系方式:0512-68080113 68088778
传真电话:0512-68088778
电子邮件:tpzsb@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天平招生
纪委、监察处手机: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任何费用 。一切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名义开展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院校保存追究其其义务的权力 。
第十八条本规章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选节发布的规章内容,如了解有误,以我院发布的完备的招生规章为准 。
第十九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起效并实施 。我院原政策、要求自本规章发布之日起废除;如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第二十条本规章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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