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指的是什么,三民五权是什么意思?

民权主义是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中其中的一个(另外包括民族主义、民生主义),民权主义即政治革命,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
这一方案对当时的革命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由于其并没有从正面鲜明地提出反帝反封建的主张,忽略了广大劳动群众在国家中的地位以及民族资产阶级自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等原因 。
导致其不能建立坚强的革命政党,最终无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根本任务 。实践证明,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 。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指的是什么,三民五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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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五权是什么意思?
一、三民
民族主义,反对满清专治和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 。
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 。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 。
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
三民主义其实是孙中山一系列挽救民族危亡,探索中国近代化的思考与实践经验的总结和高度概括,这种思考与经验上升为理论以后,又对后来孙中山本人及其追随者的革命行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三民主义是中国人民的精神遗产,是激励中国人复兴中华大力量 。三民主义有其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 。
二、五权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提倡的实行“五权制度”的宪法原则 。1906年首先在《民报》(日本东京出版)创刊纪念会上提出,1924年又在《五权宪法》讲演中作了具体阐述 。
五权制度即“五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将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这五种治权分别由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独立行使,以防止政府之专权;
而同时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实行所谓“权能划分” 。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指的是什么,三民五权是什么意思?】五权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为基础,结合我国封建时代的考试、监察二权而成的 。孙中山认为,五权宪法的五权制度的宪法原则,可以补救“三权宪法”的三权制度的宪法原则的不完备之处,从而使五权宪法成为实行民治的根本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