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虎骨粉的危害是什么,保护犀牛的法律?



1.醋淬 取沙子(或蛤粉、滑石粉),置锅内加热后,加入净虎骨,不断翻动,炒至黄色,取出,筛去沙子,将虎骨趁热倒入醋内淬酥,取出,晾干 。每虎骨100kg,用醋20-30kg(《药典77》) 。


2.油制


(1)取净虎骨,用麻油炸酥,或抹麻油后用火烤酥(《药典77》) 。


(2)取净虎骨段置沸油锅内,用文火加热,炸至酥脆,捞出滤去油,或取净虎骨,用麻油涂沫后,在无烟火上烤至黄酥,捣碎 。每虎骨100kg,用麻油25kg(《规范》) 。


3.酒淬


(1)洗净,浸泡3-5天,捞出,蒸约2小时,刮去残肉,再用清水洗净,锯3-4cm段,干燥,分别大小,用油砂炒至深黄色,筛去油砂,趁热用白酒渍淬 。取出,文火烤热后再用白酒债淬,反复数次至酥脆为度,放凉,敲碎成小块或研粉即得 。每净虎骨100kg,用白酒20kg(《湖南》) 。


(2)取虎骨,用水浸泡12小时,刮去筋肉,洗净,锯成长约6-7cm的短筒 。用细河沙在锅内用文武火炒热,再放入虎骨拌炒,把虎骨炒热后,趁热取出,倒入酒中淬吸,再炒再淬,直至骨色棕黄质酥脆,手掰易断即可(《云南》) 。

人工虎骨粉的危害是什么,保护犀牛的法律?

文章插图
保护犀牛的法律?
犀牛和虎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规定,为加强对犀牛和虎的保护,有力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和利用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禁止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所有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包括整体、部分及其衍生物,下同)的活动 。包装、说明中声明含有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的,一律按犀牛或虎制品对待 。
二、切实强化对特殊情况下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的监管 。因特殊情况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一律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后实施 。部分特殊情况还要严控数量并满足以下要求:
【人工虎骨粉的危害是什么,保护犀牛的法律?】

1、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从事科学研究(含收集遗传资源材料),以及因开展资源调查采集犀牛和虎相关样品的,须由批准机关评审其必要性,批准后严格按申报方案实施,严禁转作他用 。


2、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犀牛和虎的皮张及其他组织、器官制作标本,仅限用于有关机构保护宣传、科普教育等公众展示目的 。
3、因医学研究或临床救治危急重症、疑难杂症等需要利用犀牛角或虎骨的,仅限从除动物园饲养、繁育之外的人工繁育犀牛和虎获取犀牛磨角粉和自然死亡虎骨,并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由符合条件的处方医师实施 。符合条件的医院和医师由国家中医药局确定;有关定量、定向供应方式和标识管理措施由国家林草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严格防止滥用现象 。


四是出售、购买、进出口属于文物的犀牛和虎制品,以及临时进境用于文化交流的含犀牛或虎制品的物品,要经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各依其职责确认后实施,仅限于文物保护、公众展示或文化交流等目的,并禁止通过市场摆卖和网络渠道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