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哪个朝代,古代皇帝如何治国理政?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 。
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 。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 。律的制定虽由朝臣具体完成,但批准权属于皇帝,历代帝王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除律外,皇帝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布诏、令、格、式等 。“法自君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皇权 。
二、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 。
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 。秦始皇以法治国,西汉初期大体上是“霸王道杂之”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 。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从“引经决狱”,实行秋冬行刑,到“十恶大罪”和“八议”的规定等,许多法律内容都是以儒学的等级伦理关系作为定罪或赦免的标准,并为历代统治者所尊奉 。
三、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 。
中国古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 。西周法律有“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的规定;汉代有“先请”之制,对犯罪的贵族官僚的审理,要先奏请皇帝 。魏律根据《周礼》的“八辟”规定了“八议” 。至隋、唐,封建特权法相因沿袭又不断发展,《唐律》规定的“议”、“请”、“减”、“赎”、“官当”等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是集中的表现 。唐之后,宋、元、明各代法典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肯定 。
四、诸法合体、并用,司法隶属于行政,无独立审判权 。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表现为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 。从战国李悝著《法经》始,至秦、汉、唐、宋、明、清诸律,都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 。这种诸法合体混合编纂形式,贯穿于封建社会各朝代

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哪个朝代,古代皇帝如何治国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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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如何治国理政?
一是节俭模式——“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 。“节俭模式”,是古代管理国家的基本手段,代表人物是汉文帝刘恒 。刘恒在位期间,禁扰民、禁送礼、禁浪费,甚至连显示皇权威严的诸侯、属国献供礼等都废止了 。


即位初,有人献千里马,刘恒就此诏告天下“朕不受献也”,“令四方毋求来献” 。刘恒在位23年竟无一项大型建筑,连小建筑也不搞,只要是劳民伤财的,一律不批 。据记载,刘恒曾想造个露台,召来工匠预算,要花费“百金” 。这笔开支对皇家来说,连毛毛雨都不算,但刘恒觉得不妥,放弃了造台计划,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 。


汉代流行厚葬之风,刘恒移风异俗,奉行“薄葬” 。甚至连自己平时的穿着也不讲究,都是粗布衣,普通鞋 。后宫嫔妃也都不穿高档时装,“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普普通通 。刘恒开创了封建帝王着“亲民装”的先河,汉代学者刘向曾评价刘恒是“节俭约身,以率先天下” 。其“节俭治国”思想,体现出了封建时代“以孝治国天下”的核心价值观 。


二是民本模式——“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在古代,执政者常挂嘴边的一句话是“民惟邦本”,简称“民本” 。用今天的话来说叫“执政为民” 。以这种思想来治理国家,被称为“民本模式”,代表人物是唐太宗李世民 。


在中国历代帝王中,唐太宗李世民最有“民本意识” 。他认为,“君依于国,国依于民 。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 。


李世民说话喜欢引经据典,他常提荀子的观点:“君,舟也;民,水也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李世民曾认真研究了朝代兴迭规律 。李世民的“民本模式”,就是借“仁义为治”实现的,表现为“宽律令”,具体操作分为礼刑并用、简约划一、宽仁慎刑三个层面 。李世民在位年号为“贞观”,故史家赞誉李世民的治国模式为“贞观之治” 。


三是新政模式——“天地革而四时成” 。“五经”之《易经》中的第四十九卦即为“革卦”,古人释注中有句话叫“天地革而四时成”,揭示出改革的重要性及其规律 。从先秦到清末,在中国历史上产生影响的改革有近百起 。


依靠改革,把改革作为国家治理手段,被史学家称为“新政模式”,代表人物是宋仁宗赵祯 。北宋是中国古代推行新政模式最为积极的一个朝代,尤其是十一世纪中叶后,改革成了主旋律,宋仁宗赵祯推行的“庆历新政”即出现在这一时期 。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北宋对西夏战争惨败,直接促使皇帝赵祯“欲更天下弊事” 。此时,范仲淹、欧阳修等改革派已有共识,形成了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集团” 。庆历三年九月,赵祯特开天章阁,召见范仲淹、富弼,范、富二人随即提出了一揽子改革计划,范仲淹的《十事疏》便是这轮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十项改革主张 。


赵祯接受了这些改革建议,渐次实施,颁行全国,这就是北宋历史上轰轰烈烈的“庆历新政”,就此揭开了后来包括王安石变法在内的北宋系列改革序幕 。


四是峻刑模式——“治乱世,刑不得不重” 。所谓“峻刑”,即严刑 。


唐宋以前治理国家讲究“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即所谓“轻刑”思想,属于“仁术” 。宋元以后,执政者奉行“为政以德、正己修身”,但不轻刑律,晋人葛洪“非峻刑不能止”的观点为执政者认同 。“峻刑模式”又被称为“重典之治”,代表人物是明太祖朱元璋 。


【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哪个朝代,古代皇帝如何治国理政?】朱元璋在明纲常的同时,重法度,严吏治 。他声称,“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后人简称“乱世用重典” 。长期以来,朱元璋都“以重典为整顿之术”,实施“猛烈之治” 。朱元璋编定了《大诰》,实行“法外用刑”予以“严打” 。朱元璋的峻刑治国模式,史称“洪武之治” 。虽然未完全达到目的,但效果明显,明朝官场“干净了一百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