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2017年)的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主体计算 。信用减值损失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