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在那啊,实体性受理和程序性受理的区别?

程序法律部门具体如下: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在那啊,实体性受理和程序性受理的区别?】1、诉讼法律制度 , 规范国家的司法活动;
2、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尊重和保障人权 , 人民法院 ,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 检查权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 , 人民检察院 , 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制约 ,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 ,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确立了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 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 公开审判 , 两审终审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3、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 , 规范仲裁机构或人民调节组织 ,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是自愿、仲裁独立、一裁终审等原则 。
实体法律部门:
1、实体法律和法律部门不是一个概念;
2、实体法是与程序法相对应的法律;
3、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性质划分的;
4、两者没有可比性 , 不是一个层次的问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在那啊,实体性受理和程序性受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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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性受理和程序性受理的区别?
由《民事诉讼法》可知:程序性问题是关于审判程序的问题,实体性问题是关于对实体权利的判决问题 。比如刑事诉讼,程序性问题,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合议庭组成,审理是否公开进行等;实体性问题,如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处什么刑罚 。
简单来说,程序法是规定处理程序的,实体法规定处理结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