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区别?

【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区别?】1、外部行政行为 。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 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 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 , 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是公民 , 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3、外部行政行为 , 指行政主体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 , 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 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做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的法律效力的行为 。

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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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区别?
行政复议 ,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 , 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 , 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
司法复议指的是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和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对控告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