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对网络侵犯公民人格权坚决说不

被恶意谣言中伤造成“社会性死亡”;被“人肉”招致网络谩骂;被移花接木成为花边新闻的主角……针对屡禁不止的各类侵犯公民人格权的网络暴力事件 , 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了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 。 这批案例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 , 包括广受社会关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仇某诋毁戍边英雄案”等5件 。
典型案例的发布 , 有力打击了各类网络暴力 。 近年来 , 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 一些谣言、诽谤搭上网络传播的快车道 , 以更快速度向更广的范围传播 。 诚如发布会上有关同志介绍 , “看似小案件 , 对当事人而言是天大的事”;同时也对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造成了不小的挑战 。 如“仇某诋毁戍边英雄案” , 诋毁言论在短短5小时内就被点击阅读13万余次;“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的被害人谷女士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 社交往来被阻断 , 社会声誉被倾轧;“肃宁男子网络散布前女友裸照案”的被害人甚至因为不堪舆论压力而服毒自杀 。 对这些网络暴力 , 司法机关果断出击 , 依法惩治并首次作为指导性案例公开发布 , 为今后治理网络暴力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
把人格权刑事保护“打在公屏上” , 适应了网络时代背景 。 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场域 , 然而却总有一些人将网络空间当作“法外之地” , 化身为肆意造谣、诋毁名誉、窥探隐私的“键盘侠” 。 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 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了民事主体的相关权利 , 以及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均受法律保护……这批典型案例的发布将民法典的规定 , 在网络空间“落地生根”“长出牙齿”:一方面 , 以司法判例向全社会鲜明昭示网络空间不是藏污纳垢之地;另一方面 , 主动适应网络空间特点 , 用公权力的介入 , 解决当事人“取证难”“举证难”等症结难点 。
【网络|对网络侵犯公民人格权坚决说不】对网络侵犯公民人格权事件坚决说不 , 顺应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 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 , 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足后 , 更加在意自己的名誉、荣誉、隐私和个人信息 , 希望生活得更有尊严、更体面、更安全 。 以司法保护介入每一个小案件 , 不仅仅是帮助当事人“撑腰” , 更代表了司法机关捍卫社会共识的决心 。 司法机关能以“如我在诉”之心 , 将群众身边的“小案”当作“天大的事情”用心用情办理 , 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最好注脚 。 (评论员吴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