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资产评估的工作范围 整体资产评估值怎么算

第十五条资产评估师开展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 。
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客体是指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产权或特定无形资产组合的产权 。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通常包括版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专用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域名和商誉等 。
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限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的资产 。凡符合资产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定义的资产均可构成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 。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师开展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范围 。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应服从评估对象的选择,最终决定权在委托方 。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应当建议委托方根据专业经验合理确定评估范围,并在业务协议中明确约定评估范围 。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师在对文化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当根据会计政策和业务经营情况,对被评估企业资产负债表内外的无形资产进行认定 。

单项资产评估的工作范围 整体资产评估值怎么算

文章插图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师应当结合文化企业特点,关注著作权的法律、经济、技术特征 。
(1)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分配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拍摄权、改编权、翻译权、编译权以及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权 。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版式设计权、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 。
这些权利与文化企业的特定产品(作品)相关联 。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并不是每一部作品都有这些权利 。
(2)与著作权相对应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创作形式多样,具体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和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与著作权相关权利相对应的作品,包括录音录像等 。
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可能会有不同形式的具体作品 。这些作品在创作人员、创作过程、创作成本、传播方式、传播成本、传播范围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差异 。这些差异最终会体现在文化企业产品的成本和收益上 。
(3)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的评估对象是以文化企业的具体作品与版权中的各种产权相结合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可以具体描述为“作品权利的名称”或“某些作品的某些权利” 。估价对象应与经济行为和估价目的相一致,可以是一件作品的一项权利或多项权利,也可以是多件作品的一项权利组合或多件作品的多项权利组合 。
(4)资产评估师在开展文化企业著作权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关注著作权的权利属性,区分著作权使用权和著作权所有权 。对许可使用的著作权进行评估,应当明确具体的许可期限、许可范围、许可方式等许可内容 。
(五)文化企业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实体的物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作品物权的转让不一定导致作品著作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权益同时转让 。绘画、书法、雕塑等艺术作品的物权依赖于绘画、书法、雕塑等实体的承载,物权需要随实体转移 。文化企业拥有绘画、书法、雕塑等实物作品的物权,不一定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文化企业评估涉及艺术作品的,评估师应当要求委托方明确评估对象是否包括著作权财产权益,并据此核查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 。
;">

第十九条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结合文化企业特点关注专利资产、专有技术资产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特征 。
(一)专利资产的类型通常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有技术资产通常包括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配方、图纸、数据、经营诀窍等 。
(二)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专利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专利资产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专利法律状态、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专利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专利授权日、专利保护期、专利有效性、专利权利要求等 。
【单项资产评估的工作范围 整体资产评估值怎么算】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专有技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结合专有技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发展阶段和技术开发活跃程度了解其基本情况,通常包括能反映该专有技术客观存在的相关特征 。
(三)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专利、专有技术的权利属性,区分专利、专有技术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评估被许可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资产,应当明确具体许可期限、许可使用范围、许可使用方式等被许可内容 。
(四)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该专利、专有技术的实施情况,及其在文化企业产业链中的作用与地位 。
例如,资产评估师执行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应当关注技术的竞争优势,及其与企业超额收益的关系 。
(五)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可以采用单项专利、专有技术资产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专利、专有技术资产组合的形式 。资产评估师应当要求委托方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分离或者合并,恰当选择评估对象的具体形式 。
例如,资产评估师执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企业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涉及互联网数据传输、存储、防盗链等专利、专有技术资产时,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对专利和专有技术资产进行分类、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恰当采取单项专利或者专利组合、单项专有技术资产或者专有技术资产组合、专利与专有技术资产组合的形式进行评估 。


第二十条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结合文化企业特点关注商标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特征 。
(一)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结合商标注册资料,了解商标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商标的图案、文字、注册号、注册期限、核准的注册类别,以及商标注册、转让和继承程序办理情况等 。
(二)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商标的权利属性,区分商标专用权和商标许可权 。评估商标许可权应当明确该权利的具体许可期限、许可使用范围、许可使用方式等被许可内容 。
(三)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商标的使用情况,以及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情况 。
(四)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商标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可以是某一项商标,也可以是某一项商标与防御商标、扩展商标等相关商标组合的形式 。



单项资产评估的工作范围 整体资产评估值怎么算

文章插图


第二十一条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结合文化企业特点,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各类无形资产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特征进行调查、分析 。
(一)销售网络是企业为了销售产品或者服务而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所建立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的文化传播渠道 。
例如,文艺创作与表演企业通过与旅行社建立合作关系,从而提高客流量,则该企业可能存在销售网络无形资产 。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销售网络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销售网络资产的构成和规模、使用情况等,重点关注企业与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方式、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事项、市场竞争的合法合规性、销售网络的经济贡献等 。
(二)客户关系是企业与供应商、顾客等客户建立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带来经济利益的往来关系 。
例如,新闻出版发行服务企业通过成立读书俱乐部,形成稳定的客户群,并获得收益,则该企业可能存在客户关系无形资产 。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客户关系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企业在开发新客户和维护老客户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客户的统计资料和流失情况、市场竞争的合法性、客户关系的经济贡献等 。
(三)特许经营权是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授予被特许人在一定地区、一定期限内生产经营某项业务,或者使用某项著作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资产,并且能够获取额外经济利益的权利 。特许经营权可以分为独占许可、独家许可和普通许可 。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特许经营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特许经营权的性质,许可方式、许可年限和许可范围等约定事项,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实施成本和效益等 。
(四)合同权益是企业因为签订了租赁合同、劳务性合同、供应合同、销售合同等长期合同而在约定期限内所获得的连续性经济利益 。
例如,当文化软件服务企业开发网络游戏的核心技术团队成为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企业与核心技术团队人员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则该企业可能存在合同权益无形资产 。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合同权益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合同的类别、合同期限、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等基本条款、法律上的有效性、履约风险、合同权益的贡献等 。
(五)域名是互联网上的一个服务器或者一个网络系统的名字,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唯一性 。企业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可以成为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并进行电子商务等商业活动的标志 。域名和商标一样属于营销类的无形资产 。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域名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域名资产的组成结构和主体词汇等基本特征、取得情况、权属状况、使用情况等 。
(六)商誉是企业整体声誉的体现,是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能离开企业单独存在 。在不同的财务报告或者税收制度下,商誉可能被赋予不同的定义 。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商誉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商誉资产的定义和内涵、取得方式、形成原因、与可辨认资产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可辨认资产的使用情况等 。


第二十二条 资产评估师执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被评估企业所属行业特征和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方式、表现形式等情况,合理识别和界定无形资产类别 。
人力资源作为文化企业资源的组成部分,通常纳入商誉范畴进行评估 。人力资源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表现为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权益 。
例如,影视企业与著名导演、演员等签署的经纪服务合同,该类合同权益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