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本科生补贴,扬州创业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就业帮扶力度,近日,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扬州市社会保障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扬人社〔2018〕109号),增加了原社保补贴政策的享受类型 。
原始策略有六种类型 。新招聘并首次参保的第一类小微企业已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类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招用或者政府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三类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按照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类在城镇领取初始创业补贴,其法定代表人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五类高校毕业生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类是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后3年内未能创业,企业注销后未登记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的人员 。
【扬州本科生补贴,扬州创业扶持政策】2018年我市新招录的工业企业首次参保人才可申请社保补贴政策,不存在户籍限制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最低缴费基数全额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