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增资 创业板存量股


股票增资 创业板存量股

文章插图
【股票增资 创业板存量股】本报采访人员赵忠宇
创业板已经开放10年了 。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4日,创业板公司数量已达777家,总市值5.73万亿元 。华晶证券董事总经理、投资银行事业部负责人朱全莲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在新一轮新经济发展机遇下,为了更好地匹配当前创新型企业的特点,创业板改革势在必行 。具体而言,在借鉴科创板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应明确创业板定位,设置分层,完善发行定价机制,兼顾增量和存量 。
借鉴科创板的经验
朱全连表示,从微观角度看,创业板为资产和资金双方提供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了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实现了做大做强 。同时,与社会共享利益;从宏观层面来看,创业板大力支持新常态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为推动我国中小新兴企业攀登全球产业链高端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创业板交易依然活跃,换手率远高于沪深主板市场,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
随着中国经济新旧动能的转换,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不断涌现 。行业内部分龙头企业因海外股权结构、前期R&D大投资或市场份额等原因遭受损失,不符合目前发行创业板的条件,导致其登陆资本市场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障碍 。因此,在新一轮经济发展机遇中,创业板具有支持创新型企业的优良基因,改革制度条件以适应新时代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势在必行 。
朱全连认为,改革创业板制度环境,增强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包容性,让更多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发展壮大,不仅符合国家经济转型、提升创新能力的国家战略,也符合创新型企业、企业家、投资者等微观主体的诉求 。同时,科创板开板后市场表现稳定,注册制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可为创业板改革提供参考经验 。
明确定位设置分层
朱全连认为,为了更好地匹配创新型企业的特点,使这类企业获得国内资本市场的支持,创业板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明确创业板的定位 。目前,a股市场已经有主板、中小板和科创板 。监管部门多次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国经济发展 。创业板要与现有板块区分开来,明确其重点关注哪类企业,然后设计相关制度 。创业板应该主要服务于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帮助这类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
二是创业板分层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分为全球精选市场、全球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三个层次,形成多元化的上市标准和层级结构,满足不同发展阶段创新型企业的需求 。创业板可以参照纳斯达克市场进行分层,契合当前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成长型企业的特点,与主板市场形成错位竞争,符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宗旨,将丰富的潜在上市资源带在囊中,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成长型、成长型资本市场平台
最后,创业板的定价机制应在科创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在吸收科创板发行定价的基础上,可以参考香港市场引入基石投资者制度,由基石投资者、发行人和承销商共同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再通过市场询价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战略投资者也可以适当扩大范围,比如在覆盖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的基础上,增加市场化的风险投资机构 。
/>朱权炼认为,创业板改革还应遵循注册制的理念,增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根据财务信息、交易、信息披露等多方面设置强制退市条件,从而实现宽进严出,有效提高上市企业质量 。
兼顾增量和存量
“与科创板不同,创业板改革存在近800家的存量上市公司 。而新发行的创业板公司若实施改革,其上市标准和交易制度均有别于存量上市公司,从而引起接轨的问题 。”朱权炼表示 。
朱权炼认为,对于创业板的增量和存量企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对创业板进行分层,对改革后申请上市的企业设立创新层,适用于新的交易制度、信息披露规则 。对于存量创业板企业设立基础层,仍然采用现有的规则 。
二是对创业板实施全面改革,在该种模式下,新申请企业必须符合改革后新的发行上市条件,按照新的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规则执行 。
此外,对于存量企业,朱权炼建议,创业板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批以及交易制度上进行改革,可参考境外资本市场的制度,对于一定规模以下的再融资、并购重组不做前置审批,而采用备案制,或者由股东大会年度授权董事会每年可以在一定比例内进行再融资,进一步地提高企业融资、并购的效率,而在产品上引入更多创新性的融资和并购工具,如定向可转债、分离债、可转换优先股等 。
而在交易机制上,创业板可以借鉴科创板的经验,进一步放开涨跌幅限制,使市场在短期内得到充分的博弈,形成合理的股价,此外适度放松减持限制,提高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积极性 。
此外,朱权炼表示,在借鉴科创板及注册制经验的基础上,创业板在制度方面的改革是提高服务创新企业能力、构建跨区域科技创新投融体系的重要环节,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政策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