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国人持有的154个.bar域名,被Facebook一次性全部仲裁回去!

域名|国人持有的154个.bar域名,被Facebook一次性全部仲裁回去!


案号 D2021-2920争议域名:争议域名有154个 , 其中都是以“whatsapp”作为关键组成部分 , 比如:2021-whatsappon.bar、2021-whatsapp13.bar、chat-whatsapp-comf49.bar、whatsapp-com3u.bar等 。 (太多了 , 就写几个代表 , 差不多都这样) 。 注册时间在2020年12月~2021年1月期间 , 注册商是Key-Systems GmbH 。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1、投诉人是美国的WhatsappLLC公司(Facebook旗下子公司);2、被投诉人是中国持有人Wang Yong 。 仲裁过程:2021年9月4日 , 投诉人向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起投诉;2021年9月7日 , 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向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发起验证请求;2021年9月9日 , 争议域名所在注册商回复中心验证请求 , 其中披露的被投诉人信息和投诉书上的被投诉人不同;2021年9月16日 , 中心向投诉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其更改投诉人信息;2021年9月20日 , 投诉人重新递交投诉书;2021年9月28日 , 中心正式通知被投诉人 , 并要求其在2021年10月18日前进行回复;2021年10月22日 , 中心宣布被投诉人违约(没有答复);2021年11月10日 , 中心任命Wilson Pinheiro Jabur(威尔逊·皮涅罗·贾布尔)作为本案唯一专家组成员 , 正式开始审理本案 。 事实背景1、投诉人从事移动信息应用程序业务 , 成立于2009年 , 于2014年被FacebookInc.收购;2、投诉人于2017年12月21日获得WHATSAPP中国商标 , 2011年4月5日获得WHATSAPP美国商标 , 2011年5月24日获得WHATSAPP国际商标 。 双方辩论:A.投诉人1、投诉人自称为全球增长最快、最受欢迎的移动应用程序之一 , 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超过20亿(截至2021年)用户 , 是WHATSAPP的“全球知名商标(包括中国)”的所有人;2、投诉人认为 , WHATSAPP商标具有明显可识别特征和元素 , 在该商标前后添加其它数字和字母并不妨碍《政策》下关于混淆性相似的认定;3、投诉人的商标具有较高全球知名度 , 被投诉人在2020年和2021年注册争议域名时若以不知道投诉人的WHATSAPP商标为理由是难以想象的;4、被投诉人注册了154个针对投诉人商标的域名 , 显然是为了借助投诉人知名度从而通过这些域名获得不当收益 , 具有明显的恶意;5、鉴于投诉人的WHATSAPP商标在全球享有压倒性的知名度 , 争议域名与其容易混淆 , 总会对WhatsApp的用户造成混淆的困扰 。 B.被投诉人未作出任何回应 。 仲裁结果:第一要素: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易混淆所有争议域名都完整地包含了投诉人的商标 , 添加其他术语、数字和字母 , 例如“chat”、“2021”、“comm”等 , 并不能将两者区分开来 , 所以上述154个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合法获得的商标具有混淆性相似是显而易见的 。 小组专家判定投诉人已经达成仲裁第一要素 。 第二要素: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合法权益被投诉人未作出任何回应 , 小组专家则无法在被投诉人角度来判断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是否拥有合法权益 , 小组专家通过投诉人所提交的证据发现 , 被投诉人所持有的争议域名都没有被积极使用 , 这使得小组专家很难从中判定被投诉人拥有哪些域名的合法权益 。 因此 , 专家小组认定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 。 第三要素:恶意注册和使用根据政策在过去案例中的决定 , 很难想象被投诉人对150多个争议域名进行任何合理的实际的使用 , 并且要保证这些使用是正当且合法的 。 然而 , 实际证据表明在本案中 , 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被投诉人注册这些域名是要用在善意的提供商品和服务上 。 除此之外 , 被投诉人在这些争议域名的whois信息上使用了虚假地址 , 导致中心无法将通知发送给他 。 因此 , 小组专家认为被投诉人是恶意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 。 综上所述 , 小组专家接受投诉人的仲裁诉求 , 勒令将150多个争议域名转移给到投诉人 。 总结:小胖去查了下.bar的注册价 , 真的不便宜 。 一个是100.17美元(约合人民币634.32元) , 并且各大平台没有任何的优惠价格 。 这154个*100.17美元=15400美元(约合人民币97685元) , 完全打水漂了 。 米友 , 这种成本高 , 风险高 , 仲裁成功率也高的三高域名 , 可不兴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