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微博发布 MCN 运营管理规范:不得明显带节奏/引发对立/拉踩引战

IT之家 10 月 29 日消息,今日微博官方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传播秩序,维护良好的社区生态,管理 MCN 机构账号在微博站内相关行为。微博平台依据《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要求,制定《微博 MCN 运营管理规范》。
规范明确了 MCN 机构旗下账号在创建或主持话题时应避免的行为,以及参与话题讨论时需遵守的规则。具体如下:
1.不得创建或主持热点事件中明显带节奏、引发对立的话题(断章取义、夸张其词、引导攻击、煽动对立等)。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微博发布 MCN 运营管理规范:不得明显带节奏/引发对立/拉踩引战】2.不得创建或主持易引发群体非理性争议、具有歧视意味的话题,如: 煽动性别、地域、贫富对立等。
3.不得批量化生产带有故意刷量、蹭热度的同质化内容。
4.不得改编、戏说历史事件,篡改、捏造历史人物故事,对历史事件断章取义、标新立异,引发民族、宗 教、地域对立。
5.不得在热搜话题下发布与热搜本身不相关的内容冲高热度,不得在热搜话题下发布含商业营销的内容(含博文正文和评论区),不得恶意利用产品机制或功能冲高话题热度。如:话题红包、话题抽奖等。
6.不得发布和转载贩卖焦虑、炫富拜金、好逸恶劳、奢侈浪费等价值导向存在问题的内容,参与灾难、悲剧、刑事案件和逝世等话题讨论时,不得发布和转载有悖公序良俗、消费逝者的内容。
7.不得拉踩引战、宣扬抵制,恶意煽动群体情绪,引导群体矛盾、攻击等。
8.不得搬运、传播饭圈不理性行为,蓄意引发粉丝之间大范围互撕。
9.不得发布和转载组织引导、刺激粉丝群体消费、氪金、打投等非理性应援信息。
10.不得放大矛盾、引导网友刷量控评,在政务、媒体等公共空间寻衅滋事,扰乱传播秩序。
IT之家获悉,微博同时规定了对违规 MCN 账号的处罚措施。对于单个账号的违规,将按照《微博社区公约》既有规则处置;对机构内多个账号发生同一违规行为的,除对内容和账号进行处置以外,还将对该机构在站内的相关权益进行叠加限制,如暂停机构使用平台资源、暂停机构新增备案成员等,情节恶劣的将做移除处理,并将线索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不仅如此,《微博 MCN 运营管理规范》还对微博与 MCN 机构的合作关系,机构入驻条件与申请、审核、备案和退出流程,以及平台对机构的日常运营服务等作出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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