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儿童化妆品禁止标注“可食用”

无论是商场还是电商平台 , 儿童口红、儿童眼影、儿童粉饼等广告随处可见 。 这些儿童化妆品在安全问题上给家长带来困扰 , 也给监管部门带来新挑战 。
“儿童的皮肤与成人相比 , 具有不同的生理特点 , 其结构、成分和功能都与成人有较大差异 。 儿童皮肤娇嫩细薄 , 且免疫功能尚不成熟 , 对外来物质更加敏感 , 容易受到损害 。 因此 , 有必要对儿童化妆品提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技术标准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
近日 , 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 进一步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 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 。 《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规定》明确 ,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 , 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
“因为儿童化妆品的注册备案管理严于普通化妆品 , 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 , 就在其生产的一般化妆品标签上标注暗示性信息 , 让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为儿童化妆品 , 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使用‘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 。 ”上述负责人介绍 。 对此 , 《规定》明确 , 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 , 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
该负责人还介绍 , 国家药监局在以往的监管实践中 , 发现有些商家擅自“跨界”绕过监管 , 以儿童玩具、“消字号”产品等冒充儿童化妆品 , 给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不小的风险隐患 。 《规定》就此作出了针对性的要求 , 明确企业应在儿童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标志 , 方便消费者快速识别正规的儿童化妆品 , 防止其他产品打着儿童化妆品的旗号浑水摸鱼 。
打开电商平台搜索儿童化妆品可以看到 , 不少商家在产品主页和详情页上标注着“天然配方”“无毒可食用”等宣传内容 。 针对这一现象 , 《规定》特别提出 , 禁止儿童化妆品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 此外 , 针对婴幼儿和儿童在使用儿童化妆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食、误用风险 , 《规定》要求化妆品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 , 并强制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
【监管部门|儿童化妆品禁止标注“可食用”】“儿童健康安全是社会关注焦点 , 国家药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规定》还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 , 并在产品开发、配方设计、标签使用、安全评估、生产经营、不良反应监测、不合格品处置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 监管部门将加强儿童化妆品上市后的监督管理 , 重点对产品安全性资料进行技术核查 , 发现不符合规定的 , 依法从严处理 。 采访人员 曾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