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美团被罚,并不仅仅只是美团

苹果|美团被罚,并不仅仅只是美团


美团因垄断被调查的靴子终于落地 。
10月8日 ,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 , 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 , 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 , 计34.42亿元 。
同时 , 市场监管总局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 , 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 , 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 确保整改到位 , 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
【一】美团被罚解读大打折扣
对于有关部门对于美团的处罚 , 已经有了很多的解读 , 但是 , 这些解读多半聚焦在美团被罚34.42亿元上面 , 并未真正将关注的焦点聚焦在《行政指导书》上 。 如果仅仅只是站在美团被罚34.42亿元 , 而忽略了《行政指导书》 , 那么 , 对于这一事件的解读 , 就大打折扣了 。
众所周知 , 今年以来 , 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平台经济良性发展的监管 , 以规范和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 。 对于平台经济和广大的消费者而言 , 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 此举有助于让平台经济朝着更加有利于用户和行业的方向发展 , 校正平台经济野蛮生长期出现的诸多问题和弊端 。
在这个过程当中 , 我们看到了国际通用的一些规则 , 比如 , 此次对美团处以34.42亿的罚款;比如 , 早前对阿里巴巴处以182.28亿的罚款 。 另外 , 谷歌、Facebook、微软等科技企业都曾经因为涉嫌垄断的行为受到过类似的处罚 。 所以 , 对涉嫌垄断的企业进行罚款 , 基本上是国际上通行的规则 。
我们应当更多地注意到的是 , 和这个处罚一起发出的《行政指导书》 。 这个《行政指导书》 , 其实富有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 。 透过对于美团的《行政指导书》 , 我们可以看出 , 美团需要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 , 连续三年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的报告 , 确保整改到位 。
透过市场监管总局对于美团的处罚决定 , 我们可以看出 , 国家对于平台经济的监管措施 , 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 , 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平台经济监管道路 , 最终 , 让对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不仅仅符合国际现行的规则 , 更加富有中国特色 。
这才是有关美团涉嫌垄断的处罚决定公布之后 , 我们真正应该关注和思考的地方 。
【二】美团被罚的内在逻辑
好 , 我们回到美团涉嫌垄断被处罚的话题 。
一直以来 , 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模式都是以规模和效率为主导的发展模式 。 这种商业模式有一个特点 , 即借助资本的力量快速扩张 , 并且建立起规模优势 , 最终实现的是对于用户的疯狂收割 。
这一点 , 在美团身上同样有比较直接的体现 。
以美团所处的外卖行业为例 , 现在 , 美团在外卖市场占据的市场份额为66.7% , 而排名第二的饿了么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为27.5% 。 透过这一数据 , 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出 , 美团在外卖市场是占据着绝对的优势的 。
美团凭借着其在外卖市场的绝对优势地位 , 走向了较为经典的互联网模式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消息 , 我们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消息是这么说的:经查 , 2018年以来 , 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 , 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 , 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 , 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 , 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 , 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 , 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 , 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 , 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 , 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 , 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