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冒牌企业公然在百度做竞价排名广告,百度被判无责( 二 )


争议:戴着“信息检索”的帽子 , 挣着广告业务的钱
搜索近年来与百度竞价排名的相关报道 , 从2003年百度引入这一搜索引擎功能时起就争议不断 。
百度竞价排名实际上与消费者的“选择权”存在冲突 , 你搜索到的是搜索引擎想给你的 , 而不是你需要的 。 同时 , 竞价排名从头到脚都是以广告经营的形式存在 , 百度也从“竞价排名”中获利颇丰 。 竞价排名表面上符合信息检索的特征 , 但是这只是表象 , 其实质就是广告 。 如果其只承担信息检索服务的义务 , 只要出钱就可以做推广广告 , 审核“企业”是否有资质 , 发布的竞价信息是否侵害第三方权益 , 百度平台都无需担责 。 这种赚广告的钱 , 又不承担广告法规定的责任 , 显然有失公正 。
【百度|冒牌企业公然在百度做竞价排名广告,百度被判无责】也许有网友认为 , 百度是企业 , 免费提供搜索功能 , 自然应有赢利模式支撑企业运转 。 那么企业的盈利模式也应该在法律监管的框架下进行 , 商店出售商品也有经营范围 , 不是什么都能拿出来卖的 , 也不是想怎么卖就怎么卖?
“竞价排名”是不是也应该有个范围 , 赢利模式也应该有个与获利相对等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