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机器人业绩预告盈利修正后亏4亿 董事长于海斌被批评


日前 , 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经查明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 , 300024.SZ)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2021年1月29日 , 机器人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 , 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29亿元至1.87亿元 。 3月31日 , 机器人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67亿元至4.25亿元 。 4月29日 , 机器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 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96亿元 。 机器人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 , 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
机器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第6.2.5条的相关规定 。
机器人董事长于海斌、总裁曲道奎、财务总监金庆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 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相关规定 ,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 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条、第12.6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 , 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海斌、总裁曲道奎、财务总监金庆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对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 , 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并向社会公开 。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机器人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公司 , 成立于2000年4月30日 , 注册资本15.60亿元 。 该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 , 股票简称机器人 , 股票代码300024 。 于海斌于2012年3月23日至今担任机器人董事长 。
1月29日 , 机器人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 , 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29亿元至1.87亿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36.00%至56.00%;3月31日 , 机器人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 ,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后为亏损3.67亿元至4.25亿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225.20%至245.20%;4月29日 , 机器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 ,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亿元 。
相关规定: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 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 诚实守信 , 勤勉尽责 。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4.2.2条:上市公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 履行以下忠实、勤勉义务 , 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一)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 ,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员工、本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